52歲才開始有了寫部落格的衝動,不需要刻意去設想它的內容與目的,就算是雜想,也有它存在的道理,而『存在先於本質』(法語:l'existence précède l'essence),這是保羅.沙特的格言,如今我以它為本,只為自己的人生自由負責。

文章標籤

Emily的幸福狂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